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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05 09:30 信息来源: 宿州市民政局 字号:【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宿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和政务“五公开”进行编排。其中,组配分类有18类:劳动、人事;科技、教育、体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安、安全、司法;卫生、体育、医疗;商贸、海关、旅游;国土资源、能源;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妇女儿童工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政、扶贫;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其他。政务“五公开”分类有“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内容。

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导航区显示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公报、市直部门和县区平台链接等;检索区提供全站搜索标题、关键字、正文等;目录区显示标题、公开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信息分类、发布机构、主题分类、名称、信息来源、成文日期、关键词、文号、生命周期、正文等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宿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scbtmhb.com/);

2.“宿州民政”官方微博;

3.“宿州民政”微信公众号;

4.其他: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宿州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